弥尔顿:四十三岁失明,他在黑暗里「看」完了天堂与地狱

一六五二年,四十三岁的约翰·弥尔顿彻底看不见了。他的视力从一六四四年前后开始衰退,到一六五二年彻底沉入黑暗。同年,妻子玛丽·鲍威尔去世,不久小儿子夭折。一个以文字为生的人失去了读写能力。可他一生最重要的作品在这之后才完成。

弥尔顿一六〇八年生于伦敦清教徒家庭,受最好的教育,剑桥大学硕士毕业,还能用拉丁文和意大利文写诗。年轻时立志:写一首能传之后世的伟大诗篇。但中年被时代卷进了政治。一六四〇年代英国内战爆发,他站议会一边反对国王,写下一系列主张离婚自由、出版自由的政论小册子——一六四四年那篇《论出版自由》至今仍是新闻自由经典文献。

一六四九年,议会派处死国王查理一世,英格兰成立共和国。弥尔顿被任命为国务会议的外语秘书(拉丁文秘书),成了克伦威尔政权首席笔杆子,用拉丁文替新生共和国向全欧洲辩护「弑君」的正当性。他白天写公文、论战文章,夜里烛光下读书,医生早警告他:再这样用眼,眼睛保不住。他回答:他必须完成肩负的职责。他失去的,正是左眼、然后是右眼。

一六六〇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,这个曾为处死国王辩护的人立刻成了被清算对象:一度入狱,著作被焚毁,随时可能被暗杀或处决。靠国际声望和朋友奔走,他捡回一条命,被抄家罚款,一贫如洗,住在伦敦郊外小房子里,老、病、盲、孤独。就在这样的黑暗中,他开始写那首酝酿二十多年的诗。

他无法写字,就口述。女儿、朋友和抄写员都是他的手。他常在夜里把诗句在脑中反复推敲、记住,等人来了再念出来让人记下,一天成果常常只有二十行。写下的稿子再读回给他听,凭记忆修改。从一六五八年前后到一六六五年,一个盲人就这样「看」完了整部史诗。一六六七年,《失乐园》出版,初版分十卷。书商塞缪尔·西蒙斯买下版权的合同如今还在,弥尔顿得到的报酬是五英镑。

《失乐园》取材于《圣经·创世记》:撒旦带三分之一天使反叛上帝,战败坠入地狱,化为蛇引诱亚当夏娃偷吃禁果,人类被逐出伊甸园。弥尔顿用一万多行无韵诗,把撒旦写成文学史上最有魅力的叛逆者——他高呼「与其在天堂里做奴隶,倒不如在地狱里称王」,又在独白里暴露被嫉妒和傲慢吞噬的全过程。诗中有天国大战,有开天辟地,有亚当夏娃牵手走出伊甸园时「世界全摆在他们面前」的苍茫一幕。在第三卷开头,弥尔顿终于让叙述者站到了光里。他向「天上的光」呼求,说到自己失明:四季在我面前轮转,却再看不见白昼与黄昏,看不见早晨的花;但他说,黑夜中的他反而更配得到缪斯的造访,因诗歌会自己涌现。这是英语诗歌里最动人的失明者独白。一六七四年,《失乐园》出第二版,分为十二卷。同年十一月九日弥尔顿去世,享年六十五岁。此前他还完成了续篇《复乐园》和诗剧《力士参孙》——写的也是一个双目失明、身陷敌营的巨人。他没有等到时代重新承认他。但他证明了一件事:眼睛可以闭上,心里那部作品不会。

❝命运能夺走一个写作者的眼睛,却夺不走他在黑暗里反复打磨的那几千行。真正的创作不靠光——光只是把早就想清楚的东西照出来;而那些句子,是一个盲人在二十多年里一行一行「听」出来的。❞